二手房买家签订合同后反悔采取措施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购房者一方向售房者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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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2.房产证;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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