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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海林 通讯员 崔倩
一个自然村配备一名联络法官,将法官姓名和联系方式上墙,这是汤阴法院实施“一村一法官”给人最直观的印象,但就是这一步小小的操作,却蕴含了大大的司法能量。
前不久,汤阴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丽接到了宜沟镇某村李某拨打的求助电话。“张法官,您好,我实在是没辙了,请您帮帮我。”原来,李某的父母因车祸不幸离世,当亲戚朋友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时,四兄妹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开始了争夺大战。兄妹之间谁也不愿意让步,完全置亲情于不顾,关系越闹越僵,李某的大姐更是扬言要将兄弟姐妹诉至法院。眼看着问题愈演愈烈,在村干部的建议下,李某拨通了悬挂在村委会的“一村一法官”联系牌上包村法官张丽的电话。
张丽在了解情况后,随即联系到村主任,并到前进村进行走访,梳理分析争议焦点,本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向四兄妹耐心释明法理。于法而言,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将死亡赔偿金视为遗产,同时,死亡赔偿金也不是给死者的“赔命钱”,而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和家庭损失的一种补偿,四兄妹均有权依法分割。于情而言,曾经的脉脉亲情经过一次次的争吵,甚至对簿公堂,只会让大家庭越走越远,没有谁能是真正的赢家,做为兄妹应该相亲相爱,互相扶持。于理而言,你们现在都已经身为父母,换位思考,你们老了之后看见现在的情景,心里是什么感受?别人又会怎么看?听了法官的话,四兄妹都沉默不语,张丽趁热打铁继续耐心开导劝解,终于化解了四兄妹心中的“毒疙瘩”,愿意好好依法解决问题。“法官到村里办案,在家门口说事儿,方便、快捷,不仅接地气儿,也避免了乡里乡亲对簿公堂而留下仇怨。‘一村一法官’真是为民办实事啊!”村干部赞不绝口。
像这样的包村法官,在汤阴县每个社区、村庄都有,这得益于汤阴法院为推进诉源治理,助力“无讼乡村(社区)”建设而建立的“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机制。包村法官会不定期走进乡村,对人民调解员和村民进行法律培训,开展法治宣传、矛盾排查、巡回审判等工作,以“小切口”撬动基层“大治理”,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打造“家门口”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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