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资料图片)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资料
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追加减免 2022 年租金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追加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府号召,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减轻经营压力的举措,又是积极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社会责
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及影响力,不会影
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加减免 2022
年租金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郭天武、李志宏、石水平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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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